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比选《重庆市港口

2025-06-28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比选《重庆市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方案》研究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提升全市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落实“一城一港”工作部署,促进重庆港高质量发展,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重庆市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方案》研究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开展全市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建立港口岸线资源利用评价方法、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等,评价现有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情况,提出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方案以及优化建议。

  (二)成果要求:编制形成《重庆市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方案》,该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重庆市或行业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经费标准:最高报价不超过人民币48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上述报价覆盖本项目研究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参与单位还应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评审要点》(附件4)。

  (一)凡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准备以下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1份刻录至光盘):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前期研究申报书》(需在首页及尾页加盖单位鲜章);

  (二)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17:00点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若以邮寄方式寄达,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资料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4楼410室,邮政编码:401121。

  〕31号)等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工作时间,按计划认真开展评估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按要求做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提交的系列资料、文件及其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及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注: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1.我方承诺在提交申请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经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网站,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4.此次参与比选文件中所有关于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5.如在比选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或者相关文件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自愿放弃参与比选或者中选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我方在比选项目评审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需求方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参选单位基本资格条件。

  对项目相关的国家政策、研究论证背景等内容认识准确、理解充分、分析到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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